铜川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关于印发《铜川市道路运输行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处客运科 时间:2017-03-29
各区县运管所、处属有关科队:
现将《铜川市道路运输行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3月28日
铜川市道路运输行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行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及《铜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铜川市交通运输行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积极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着力将“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运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生产运营单位(车辆),整顿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运营单位(车辆),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我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无证照、无资质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的;
2.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的;
3.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整治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7.瞒报谎报事故、隐瞒重大隐患的;
8.未按“四不放过”处理事故的;
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
(二)严格整治道路客运安全问题
1.班线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揽客的;
2.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运营、公交车不按核定站点停靠的;
3.旅游包车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
4.出租汽车拼座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
5.不严格执行凌晨0时至5时停车休息、山区三级以下公路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规定的;
6.不执行“84220”工作休息制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的;
7.非法改装车辆、非法更改车辆安全设施的;
8.灭火器、安全锤、消防栓等达不到要求的;
9.车辆卫星定位监控不在线的;
10.客运站不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三)严格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
1.企业资质达不到规定条件的;
2.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3.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
4.车辆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的;
5.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要求、未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
6.承运人责任险限额、责任范围未达到要求的;
7.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的;
8.车辆违反有关禁行规定的;
9.从业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10.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接受处理的。
(四)严格整治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问题
1.普通货运车辆承运危险货物的;
2.零担货运经营者在受理托运的货物时,未进行安全检视和实名登记的;
3.通过货运物流非法运输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
(五)严格整治水上交通安全问题
1.船舶未进行登记、检验的;
2.船员未取得相应适任证书的;
3.未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水路运输的。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机构
市处成立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更强
副组长:段建林、张东、陈建武、张亮
成 ?员:郭应波、蒋正平、张建峰、念昭锋、姜陶馨、刘会林、侯俊锋、李文杰、宋涛、杨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客运科。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区县运管所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督查,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总体分工:客运方面,由张更强主任负责督办,张东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检查;危运方面,由段建林书记负责督导,陈建武副主任负责协调检查;张亮副主任负责维修、驾培和内部督查。此次检查原则上以区县运管所为主,市处委派各稽查队给予配合。
具体分工:
第一组:耀州运管所具体搞好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检查工作。
第二组:宜君运管所具体搞好本辖区内的检查工作。
第三组:稽查三队配合印台运管所搞好印台区域内的检查,包括北关汽车站全部市际、县际线路客车。
第四组:稽查一队配合王益运管所搞好王益区域内的检查。
第五组:稽查二队配合客运科,做好新区特别是咸丰汽车站的检查工作。
第六组:危货方面以货运科为主,由所在辖区运管所配合。
四、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主要方法
1.保持高压,落实“三个不”。结合《市运管处关于集中开展全市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层层落实,集中力量,重点打击,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出现任何一个疏忽,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2.上下联动,开展“三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重点监管等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是企业日自查。企业、班组、岗位每天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周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对重点、难点、习惯性违章等进行集中会诊,加大整治力度。二是区县运管所、市处各稽查队对专项活动情况每月进行分析,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坚决取缔、严厉打击。三是市运管处做好督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检查责任、任务和措施,对各区县所工作情况及安全隐患反复进行检查,确保打非治违不留隐患。
3.严格执法,打建结合。发挥执法威慑力,通过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让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保障遵纪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建立非法违法企业台账,做到一案一档,备案督办。
2.开展媒体监督行动。通过媒体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3.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实行典型案例约谈警示制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自查自纠不到位、拒不整改和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开展约谈警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运管所、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把“打非治违”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工作,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警示作用。要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做好协调协作。各区县运管所、处各稽查队要加强沟通配合,畅通信息渠道,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打非治违合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运管所、处各稽查队要突出对重点区域的打击力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五)构建长效机制。要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管理的工作措施,并及时将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区县运管所、处各稽查队、有关科室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将书面小结和《铜川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处客运科;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下载点此处:铜川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铜川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年月日
序号 |
行业分类 |
检查、督查情况(起、处) |
执 法 情 况 |
非法生产 |
非法建设 |
非法经营 |
其他违法行为 |
本季度
合计 |
责令整改(起、处) |
停产停业整顿(起、处) |
关闭取缔(起、处) |
经济处罚(万元) |
处理责任人(名) |
本季度合计 |
备注 |
1 |
煤 ?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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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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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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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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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 ??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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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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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烟化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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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爆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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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贸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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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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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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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情况 |
市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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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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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县(市、区)(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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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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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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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督查乡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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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每季度统计一次,于季度末上报,上报邮箱:Sxtcyg@126.com,传真:3189110,电话:3189051;2.填报数据应真实准确。 |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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